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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汪:保障學生原校就讀權利 優化學位諮詢及安排服務


發佈日期: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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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對本澳學校的評核模式和升留級作出規定,特區政府制定了《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學生評核制度》行政法規,推動學校制訂以實施多元評核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為核心理念的校本學生評核制度,同時就不同教育階段的留級率作出規定,限制留級人數【註1】,以有效改善本澳過去留級率高的問題。

然而,自該行政法規生效後,有部分成績欠佳的學生因留級率的規定,學校既不安排留級重讀,亦沒有讓其原校升讀,而是作出勸退,導致有關學生需尋找其他學校就學,最終往往因學業成績及入學考試成績未如理想被拒之門外。有關情況反映限制留級率雖對本澳整體留級情況有較大改善,但亦衍生出不少成績欠佳的學生需面對另覓學校就讀的困境。

此外,有家長反映,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雖有提供“學位諮詢及安排服務”,協助未取得學位的本澳學生、新來澳及外地回流的學生入讀本澳學校,但過程並非如當局所示“會聯絡仍有學位且合適的學校,並請家長按校方指定的時間,與子女一同到學校與負責人面談或考試”【註2】,而是告知學生就讀年級尚有學位的學校名稱,要求家長自行向該校查詢入讀事宜。有關做法顯然沒有積極發揮協調作用,當局應予以重視並改善,以保障學生就學權利。

澳門中學生.jpg


為此,本人提出質詢如下:

一、《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學生評核制度》對不同教育階段的留級率均設有限制,造成不少成績欠佳的學生最終被勸退而陷入另覓學校的困境,當局是否掌握相關情況,有何有效措施保障學生原校就讀?此外,雖然本澳學校均設有補底、加強等輔助學習班予基礎較遜的學生參加,惟相關學生並非均可透過輔助學習而得到改善,當局有否其他針對性措施支援相關學生追上學習進度?

二、本人多次接獲家長反映,當局提供的“學位諮詢及安排服務”沒有發揮協調作用,只告知學生就讀年級尚有學位的學校名稱,並要求家長自行向該校查詢入讀事宜,當局將如何作出優化及改善?此外,在甚麼情況下,才會由當局聯絡仍有學位且合適的學校予相關學生?

三、《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學生評核制度》生效至今已3年,當局有否檢視實施成效?會否向教育界及社會收集意見,作為檢討及完善的基礎,以更好地提升本澳的教育素質及學生學習水平?


 

參考資料:

【註1】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行政會完成討論〈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學生評核制度〉行政法規草案》,2020年7月23日,https://www.gov.mo/zh-hant/news/337419/。

【註2】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學位諮詢及安排(健康校園及輔導服務),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internet/Inter_main_page.jsp?id=8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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