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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促設公共事故賠償制度


發佈日期:201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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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口岸國際中心食肆懷疑氣體洩漏發生大爆炸,事件引起社會對氣體的安全使用和儲存問題、消防局人員巡查食肆但對違規儲存易燃氣體缺執法權,以及公共安全事故賠償問題等的關注。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施家倫促政府適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公共安全事故賠償機制,未來城市規劃應把供氣站、加油站等設施遠離民居,以保障社區安全。
  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施家倫指出,是次氣體爆炸事故波及無辜途人及附近商舖,由此衍生了相應的賠償問題。現時本澳在公共安全事故方面的賠償仍一片空白,政府如何跟進事件及如何因應城市發展做好安全事故賠償問題,都惹人關注。隨著城市發展,設於社區內的供氣站及距離民居太近的加油站,都是社區的公共安全隱患,政府應以此次爆炸事件作為警惕,適時完善法律法規,建立公共安全事故賠償機制。更應未雨綢繆做好城市規劃,易燃氣體設施必須遠離民居。
  民眾建澳聯盟副理事長陳德勝指出,本澳許多食肆、餐廳儲存的石油氣“閒閒地六至八罐”,即使消防當局巡查發現亦多因沒有執法權而作罷,或轉介相關部門跟進。食肆過量儲存易燃氣體,危機四伏,他促請當局立法賦予消防局執法權,直接處罰違規行為,才能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識及執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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