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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發聲】宋碧琪︰藉大灣區環保合作解決回收業發展瓶頸


發佈日期:20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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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員宋碧琪提出書面質詢表示,因為各項局限,環保行業發展一直未如理想,例如面臨場地、設施設備、技術升級等難題,本澳至今仍未建立起完整的回收、處理、轉化整套機制,導致許多工作只能試點運作,無法全面普及。之前當局推出回收業設備資助計劃,以緩解環保回收業困難,奈何受土地資源和場地制約,業界難以尋找合適土地處理回收產品,成為本澳環保回收業發展瓶頸。

  她稱,環保對於澳門的持續穩健發展起到關鍵作用,本澳定位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發展旅遊業之餘,同時亦需兼顧環境的規劃及保護。在城市發展過程中,當局也應當從全局著手,加大社會環保意識宣傳同時,亦要不斷完善環保政策措施支援,整體推動本澳綠色環保事業向前邁進。


她提出以下質詢:

  1. 因長期缺乏土地等限制,本澳回收產業發展並不理想,嚴重制約廢物回收利用工作成效,影響環保城市建設。當局未來有何進一步規劃措施,以協助回收行業面臨的這一客觀難題,又會否考慮通過善用已收回的閒置土地,將現有合適地段臨時打造成可利用回收場所,以從中短期舒緩業界經營壓力?

  2. 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即將出台,各灣區城市合作將逐步加強,環保行業也將迎來新一輪融合發展趨勢,相比其他灣區城市,本澳面臨的環保工作壓力更為迫切。未來大灣區環保產業合作發展過程中,當局將如何積極主動參與其中,又計劃從哪些層面積極主動牽頭組織,促成大灣區不同城市之間環保合作有效落實,在帶動大灣區環保事業整體抱團發展同時,又有效解決本澳環保行業長期面臨的發展瓶頸?

  3. 綜觀環保領域法律法規,有關當局近年提出制訂多項環保法規,但大部分政策於諮詢總結報告出台後,便沒有下文,真正進入立法程序數量寥寥無幾,進程遙遙無期。請問當局,過去建築廢棄物、重大固定空氣污染等多項法律制度皆神龍見首不見尾,各個具體原因為何,究竟是法律技術困難還是另有其他?未來如何整體改善,大幅提升本澳環保政策和法律制度制定水平,又有何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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