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顏色轉換:
  • 字型大小:
  • A
  • A
  • A

【民建聯關注】民建聯提出三項建議 冀完善公職人員通則


發佈日期:2018/03/02
  • 分享至: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早前就細則性審議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法案條文內容徵集意見,意見收集期已於昨日結束。民眾建澳聯盟昨日遞交意見書,期望完善相關法案,使《通則》更符合政府運作和管理發展需要

  意見書就年假制度、缺勤制度及工作時間制度等方面提出意見及建議,包括讓公務人員都可因應自身情況選擇無須連續地享受十個工作日年假、創設條件讓公務人員陪同親屬“求診”不用補時、提升待命津貼金額等。

  民建聯指出,《通則》生效已近三十年,不少條文已不合時宜,認同《通則》需作出全面檢討及修改。然而,修法過程期間,接獲不少公務人員就相關內容反映意見,故成立“公職法”關注組,對有關意見進行分析及整理,期望完善相關法案,現節錄如下:

  • 一、除公共部門運作上出現迫切且未能預計的情況外,建議同時對條文作出適當修改,讓公務人員亦可選擇無須連續享受十個工作日年假,以保障公務人員對自身年假使用的自主權。此外,建議公務人員最少須連續享受五個工作日的年假,以一定限度保障連續享受年假的權利。

  • 二、倘為退休效力而計算的服務時間未滿十五年且被視為無工作能力時,人員須離職及獲退還為退休及撫恤效力而扣除之款項。就有關部份,建議只要證實有關人員是基於工作原因而被視為無工作能力,應讓有關人員可離職以待退休及每月收取法定退休金;人員陪同患病親屬的因病缺勤方面,考慮到公務人員的實際需要,以及配合政府倡導的“家庭友善政策”,建議對條文作出適當修改或創設條件,讓公務人員陪同親屬“求診”時同樣不用補時。

  • 三、考慮到待命期間對公務人員的精神、社交及休息均會造成影響,建議以保安部隊的增補性報酬為參考基數,待命津貼按實際職務履行待命義務的日數計算,每日薪俸點為100點的3%。




 
瀏覽次數:479

訂閱會訊
回最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