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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答問大會】李良汪︰加大力度落實電動車普及 配合國家戰略及澳門發展


發佈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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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李良汪表示,特區政府去年公佈《澳門長期減碳策略》,並制訂了《澳門電動車推廣計劃》,爭取於2035年實現新登記零排放輕型汽車及摩托車(電動車或其他技術)的比例達到100%的目標。事實上,本澳推動包括電動車在內的新能源車輛普及,既符合國家“3060”雙碳目標的重大戰略部署,亦能改善本澳空氣質量及減低交通噪音污染,加上有助減少駕駛成本,故無論在國家戰略、本澳減碳策略,以及公眾利益層面,都是必須貫徹落實的施政工作。

雖然當局為推動電動車發展,近年已制訂及推行包括經濟措施、充電設備,以及推動機動車輛轉型的政策及措施,但截至今年3月31日,全澳電動車僅有9,189輛,佔全澳註冊機動車輛3.7%,佔比極低。關鍵問題是,私人大廈安裝充電設施所遇到的法律問題及配電系統容量不足,令電動車普及工作舉步維艱。


距離2035年爭取新登記車輛零排放比例達到100%的政策目標只剩約10年。請問行政長官閣下,未來還有何其他具體計劃落實“私人為主、公共為輔”的充電模式,尤其私人樓宇停車場加裝充電設施難的問題,涉及法律、工務範疇等多個相關職能部門及公共服務專營機構,會否設立跨部門工作組,統籌落實電動車普及化工作?特區政府將於何時完成研究並推出私人住宅大廈停車場安裝充電設備的先導計劃,以及透過法律層面簡化程序?



行政長官賀一誠表示,私人停車場安裝充電設備的問題,社會議論多。政府在新法例中,要求新建的公屋、私樓必須配置車位充電設施,新城A區所有地庫的停車場均已預留。至於現有的停車場,住戶在私樓安裝相關設備須遵守《民法典》和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管理法律,並非設立跨部門小組可解決。

賀一誠建議,欲安裝充電設備的私樓住戶首先須查明相關車位類別,其中獨立車位、份額車位或共同部分車位,都有不同的要求。其次是需檢視大廈是否有足夠的電力,否則需申請加大電力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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