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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社諮委】施麗君促審視托所設閉路電視可行性 檢討托兒服務評鑑制度


發佈日期:202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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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社諮會昨舉行平常會議,旅遊局、治安警察局代表向委員介紹打擊非法旅館工作,今年一至十月共查封八十二間非法旅館,聯合巡查一百○三次。


促重新審視托兒所安裝攝錄鏡頭的可行性 檢討托兒服務評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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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建澳聯盟副理事長、離島社諮委施麗君


民众建澳聯盟副理事長、離島社諮委施麗君表示,較早前,本澳一幼兒在托兒所受托期間失去反應,送院搶救後證實死亡。近年,幼兒在托兒所發生事故的情況時有發生,托兒所的運作和人員的操守深受家長關注重視。

根據《托兒所之設立及運作之規範性規定》,受托對象是未滿四歲的兒童,而於學年結束前未滿五歲的兒童也可繼續受托。現時,部分托兒所的受托年齡低至三個月。這年齡範圍的兒童未有足夠的自理能力和表達能力,因而需要更多的照料和關顧,亦需要在情感和身體安全環境下受托。 

近日,因事件的發生,不少家長反映,希望在托兒所的幼兒床室和活動室裝設攝錄鏡頭,以使在有需要時,可作監督和證據之用。惟相關政府部門曾於之前發表意見,認為幼兒床室和活動室涉及幼兒敏感資料,不宜設置攝錄鏡頭。


就此,她提出以下建議: 

  • 1.相關部門應重新審視托兒所的幼兒床室和活動室安裝攝錄鏡頭的可行性,就受托兒童的安全健康和個人隱私作出適當的平衡,綜合考量家長和托兒所的訴求和意見(始終,他們才是實際的「用家」),在保障攝錄資料獲得合法處理並給予充分且實際的指引之前提下,同意安裝攝錄鏡頭,並在有需要時,訂定明確規定。

  • 2. 因應是次事件而對托兒服務評鑑制度作檢討,適當調整及完善,以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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