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近期完成編製《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以下簡稱“總體規劃”)首份定期報告,指出在執行及落實過程中已實現穩健開局並進入系統推進的階段,而各項建設項目有序推進,亦印證了規劃原有的前瞻性與可行性,為後續城市規劃工作提供參考。分區詳細規劃為城市規劃提供指導性意見,對區內土地用途、基礎設施及發展強度,以及推動都市更新,優化空間佈局及配合產業多元與區域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按照“總體規劃”,“東區-2”成為首個進行詳細規劃的分區,其後,特區政府於2022年底、2023年初及2024年初先後批示決定編製外港區-1和外港區-2、北區-1及氹仔中區-2的詳細規劃草案。特區政府於2024年表示,外港區-1、外港區-2和北區-1已進入第二階段成果報告的修訂工作,氹仔中區-2規劃分區詳細規劃已開展第一階段工作,但直至今天,大部分分區的詳細規劃仍未出台,進一步影響了城市的建設發展。
在未有分區的詳細規劃出台前,城市的建設工作仍需要開展,尤其推動落實都市更新工作上。都市更新是社會期盼多年的訴求,遲遲都未得到落實,即使成立了都更公司不斷推動,但始終未如理想。現時,都更公司已建設好暫住房單位共2803個,置換房單位1932個,在早前確認最終338位申請人完成辦理購買置換房手續,即現仍有1,594個置換房空置。這些資源是都市更新的重要發展,社會亦期盼特區政府能進一步加以善用,全面推動澳門的都市更新發展,以改善居民的居住環境,構建宜居、宜遊、宜業的城市發展新風貌。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特區政府在今年施政報告指出,會優化城市功能佈局,積極推進北區-1、外港區-1、外港區-2及氹仔中區-2等規劃分區的詳細規劃工作,並適時安排公開諮詢。請問當局,現時外港區-1和外港區-2、北區-1及氹仔中區-2的詳細規劃的推進情況如何?
2、特區政府近期表示,正開展研究擴大置換房及暫住房使用範圍和置換對象等,但須先確定置換房的剩餘數量,才能具體探討擴大用途方向。有關研究早已開展,待掌握確實數據後可思考未來工作方向,請問當局現時有關研究情況如何,是否已掌握確實的數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