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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金促對wifi任我行問責


發佈日期:201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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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審計署公佈《無線寬頻系統——WiFi任我行》的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由報告所見,這是前電信管理局繼簽署被喻為“世界罕見的不平等合約”電信中期檢討合同之後,又一嚴重踐踏公共利益的傻仔外判服務。

“WiFi任我行”由2010年開始提供服務,雖然長期出現訊號不穩定、網速慢、連線經常斷、服務質素“到喉唔到肺”等問題為市民長期詬病,惜行政當局一直自我感覺良好,對存在的問題視而不見,直到審計報告指出該服務存在計劃定位不清晰、服務對象不明確、檢測機制不完善、監督營運商不嚴謹等“四宗罪”,印證了社會長期的批評。有關部門官僚、傲慢的行事作風,外判服務監管缺位,令公共資源打水漂。審計報告已清晰指出問題,行政部門應追根溯源,對可能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予以問責。

為此,本人提出如下質詢:

  1. 過往,政府設置wifi服務點沒有規劃,場地選擇隨意,陷入選點越多便代表計劃越成功的假象。同時,由於監察和發現問題、跟進問題機制缺失,導致服務質素無保障,未執行的工程照付款,公帑無效率流失。當局作為監管者,長期以來不作為,有無人需要被問責?未來如何檢討服務點的選擇,並制訂選址依據和篩選準則?

  2. 當局作為監管相關服務提供的監督者,理應對營運商提供的數據進行監察、對服務點的可用性進行定期巡查、對用戶投訴進行跟進、以及自行執行實地檢測項目等,這些均是監管者確保服務質素最起碼要做的事,同時也可以作為相關合同續期的依據。過去幾年,當局對以上方面的監察情況如何?

  3. 審計署的審計意見會否帶入相關服務下次合約續期的評估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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