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顏色轉換:
  • 字型大小:
  • A
  • A
  • A

施家倫質詢體育發展領域資源投入的公平性


發佈日期:2017/02/17
  • 分享至:

回歸以來,特區政府重視發展體育事業,大力推動各項體育活動,令到本澳在國際體壇的地位得到大幅提升,也為本澳運動員提供了更大的發展空間。不過,目前政府在體發領域資源投入的公平性卻受到不少質疑。

據了解,本澳體育界目前實行總會屬會制度,而政府投放的資源通常是由總會統一分配。有不少屬會團體投訴,目前的制度導致大部份資源最終留在總會,屬會則資源不足。例如每當有體育比賽時,各類總會是向屬會召集優秀運動員參賽,當運動員獲獎後,所獲獎勵則只由總會教練獲得,運動員所屬的屬會及其教練卻得不到應有獎勵,間接也影響了運動員的訓練。

此外,當局近年熱衷引進外地體育優才,輸入性體育人才提升了本澳比賽名次,但是一定程度上擠壓了本土運動員進入運動代表隊以及外出比賽的機會,限制了本土運動員的生存發展空間。

為了澳門體育事業更好發展,政府有必要處理體育界與運動員現時遇到的問題,釋除熱衷人士繼續投身體育事業的顧慮。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對於獲獎運動員的獎勵,目前只由總會獲得的模式欠缺公平性,對此,當局會否更改現有的獎勵機制,按合理比例向總會與屬會分配獎勵?

二、當局未來會否以優先培養本土運動員作為發展體育事業的方向?就輸入性體育人才擠壓本土運動員外出比賽機會的問題,有無計劃設定地區代表隊中本土運動員與輸入性體育優才的比例,以確保本土運動員出外比賽的機會?

三、當局將會如何完善運動員和教練員職業發展機制,以便更好地促進競技體育事業的發展?





 
瀏覽次數:671

訂閱會訊
回最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