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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瑣事鄰裡互毆 到庭上法官勸和


發佈日期: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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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的某一天,施家倫、宋碧琪、李良汪議員辦公室收到了一封信函,信函道出了一名求助人的煩心事——金先生的太太楊女士從事餐飲行業,早前因與隔壁同樣開設餐廳的李小姐發生了一些口角。楊女士在信中表示,因李小姐口出惡言,自己氣急敗壞下沒控制好情緒,竟打了李小姐一個耳光,其後兩人扭打在一起,且分別受了輕傷,最後,因李小姐店舖的員工報警而結束了紛爭。

事件發生一段時間後,金先生和楊女士收到了一紙訴狀,是一份來自檢察院的控訴書,控訴書中交代了事件的經過,楊女士被檢察院以普通訴訟程序控告“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收到信函的楊女士不知所措,得知是李小姐將自己告上了法庭,一方面其深刻反省了自己首先動手打人的錯誤行為,另一方面希望透過真誠的道歉換得李小姐的原諒,希望我辦能夠從中協調。

兩人打架.jpg


讀完來信,工作人員第一時間撥通了楊女士的電話,進一步瞭解事件的經過。在聽完楊女士敘述之後,工作人員又致電了李女士進行溝通,在聽完她們各自闡述後,工作人員嘗試進行和解溝通……。經過協調溝通,李小姐口頭答應不再控告楊女士,但希望楊女士為其承擔聘請律師的幾萬塊費用。楊女士聽聞要支付數萬元律師費後,表示其小店因為疫情影響,根本無力承受。楊女士在評估了所有因素後,決定頂著背負刑事責任的風險,繼續走上這條“被控訴”之路。

在雙方談判失敗後,李小姐繼續透過其所聘請的律師不斷向楊女士寄送法律文件。每當楊女士收到信函後,就及時與我們聯繫,我辦工作人員憑藉多年經驗,不斷給予楊女士理性的建議和安慰,讓楊女士漸漸調整了心態,默默等待開庭日期的到來。

澳門法院.jpg


一段時間後,終於來到了庭審之日。庭上,法官看到兩個成年人因為口角而爆發肢體衝突,認為事件十分輕微,沒有必要傷和氣。法官更表示,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且兩位當事人加起來都一百歲多的人,互相過程中均有過錯,原諒對方也是原諒彼此。李小姐近一年的怨氣,在法官的理性分析下豁然開朗,當下也承認了自己的不對,而楊女士更是點頭讚同法官的說法。最終,法官建議,楊小姐賠償李小姐6000元澳門幣,大家握手言和,兩名當事人皆欣然接受。至此,事件擾攘近一年時間後總算落幕。

多年來,施家倫、宋碧琪、李良汪議員辦事處處理過不少類似的糾紛事件。大多數求助者在我們的協調之下最終握手言和,部分求助人最終還是選擇對簿公堂,也有極少數鬧到不可開交、老死不相往來。其實像李小姐和楊女士這樣的輕微糾紛個案,大家更是鄰裡,動不動就鬧上警局和法院,一方面是對社會資源的佔用,另一方面更是“拿錢找罪受”。特別是事件中的李小姐,為了“爭一口氣”,前後花費了好幾萬的律師費,到了上庭法官勸和後才真正思考為事件所付出的代價。我們和人交往溝通的時候,要有平和的態度和友善的精神,做事要留有尺度,顧及他人,這是一種智慧,更是一份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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