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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置業疑遭中介“挖坑” 團隊指引化解糾紛


發佈日期: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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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樓價高居不下,越來越多的澳門人選擇到鄰近的珠海、中山置業安家。然而對於相關信息制度了解不足,或一些不易察覺的消費陷阱,令跨境置業的消費糾紛不時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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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居民古先生為圓上樓夢,今年初通過一家中介公司在珠海相中了一套房子。在中介的誘導推動下,古先生急急交付了五千元人民幣的誠意金,並簽署了委託代理協議。事後,古先生卻發現該不動產權證上的面積與協議內的面積不一致,協議上多出了數平方米,古先生懷疑有詐,擬要回誠意金。在幾番的追索下,該中介表示若申請要回誠意金必須簽署一份“中介服務確認書”。古先生早已對該中介言行及服務不滿意,認為其不誠信,怕再有陷阱,不敢簽署有關文件;另一方面,他又苦於身邊無從事或了解內地房屋買賣方面的相關專業人士,陷入一籌莫展的狀態。後來,聽朋友介紹,古先生找到了施家倫、宋碧琪、李良汪議員服務團隊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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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處工作人員在了解事件經過並詳細閱讀了中介擬定的“中介服務確認書”後,認為古先生不應簽署該份協議。因為協議上的內容要求古先生此後不得再通過其他中介公司購買該房產的條款,這對古先生再通過其他渠道購買該房產會對產生不利影響。而且此份協議有條款將取消房屋購置責任歸結於古先生,恐到時誠意金的退還也不會順利,為此服務處工作人員為其約見專業律師進行諮詢。

律師了解情況後認為,該房屋中介在協議擬定上犯有重要錯誤,古先生完全有權利中止該協議,退回誠意金不需簽署這份對自己相當不利的確認書。在律師的指引下,古先生了解到相關法律賦予自身的權利,以法律為支撐中止該筆協議,並成功追回了誠意金。隨後,古先生打電話對議員服務團隊的協助表達了感謝之意。

在粵港澳大灣區加快融合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的澳門居民選擇北上置業。在這裡,我們溫馨提醒一下想在內地置業的居民,應多了解當地的購房政策,不要輕信中介的口頭承諾,要注意合同等文件的內容,與所購房屋的實際情況及購前承諾是否符合,確認無誤後,方可簽字確認。如若出現消費糾紛,應理性依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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