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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訪法改局交流樓宇管理法規


發佈日期:201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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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眾建澳聯盟一行12人昨日在副理事長陳德勝的帶領下拜訪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受到局長朱琳琳及副局長陳軒志的熱情接待)。雙方就分層所有權、樓宇管理仲裁中心、公共設施的維修及保險等問題進行交流。
  民眾建澳聯盟副理事長陳德勝對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的工作給予充分讚揚。陳德勝表示:在此之前民眾建澳聯盟走訪了多個政府部門及民間社團,在加強雙方的溝通合作之餘,亦了解各機構因法律、行政法規未夠完善而導致未能更有效率行使職責,所以此行的目的是為了促進雙方的交流和溝通,共同探討澳門法制現狀及問題,尤其是在大廈事務方面,民眾建澳聯盟大量收集民意,就分層所有權的法律制度,向法改局提供了8項建議。
  期間,民眾建澳聯盟大廈事務委員會主任歐陽廣球表示:日前政府設立「樓宇管理仲裁中心」,相信此舉有助解決管理糾紛問題。為了保證更好的仲裁調解效果,他建議政府實行仲裁分級制,分為「志願仲裁」和「強制仲裁」,通過賦予房屋局行政權力,讓房屋局直接裁決和執行,以迅速解決大廈管委會糾紛、業主大會義務、換屆制度等問題。
  民眾建澳聯盟理事凌亮清和宋碧琪對樓宇公共設施提出自己的見解。凌亮清表示:政府部門職責不清晰,缺乏專責部門對大廈公共設施進行有效監管。
  他建議政府立法由房屋局負責樓宇公共地方的監管,強制性購買電梯及大廈外牆的意外保險。關於消防設施問題,宋碧琪表示:對現有法律作出適當修改,已能夠滿足市民需求。她建議立法賦予消防局行政權和處罰權,代替一貫的勸喻,確保大廈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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