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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汪:形成共識推動修法 善用置換房及暫住房資源


發佈日期:2026/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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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委員會日前召開本年首次平常全體會議,政府指除了著力推動祐漢7幢樓群重建外,今年亦會加強推動單幢重建及增加舊區公共設施,同時積極研究擴大已落成的置換房及暫住房的適用範圍。


立法會議員、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指出:現行法律對置換房及暫住房的使用範圍有明確規範,無論擴大置換房購買資格範圍,還是調整暫住房用途,均需以修改法律為前提。他建議特區政府盡快向社會收集意見,形成共識推動修法進程,擴大置換房及暫住房的使用範圍,善用公共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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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



李良汪指出:原計劃興建海一居的黑沙環P地段,政府在收回土地後拆分為3個項目,分別是長者公寓、置換房與暫住房。當中,由社會工作局主導的長者公寓已於2024年10月落成並投入服務。而2064個供原「海一居」樓花購買者申請的置換房單位,以及2803個提供予受都市更新影響而需作出租賃的暫住房單位,由於受現行法律明確規範,加上本澳樓市變化、經濟調整,以及都更工作仍未有具體進展等因素影響,令置換房及暫住房的購買及租住未符預期。


他提到,申請置換房的程序已於今年1月30日完成,特區政府在現階段已掌握相關情況,他認為在現時研究擴大已落成的置換房及暫住房適用範圍,具有合理性及適時性。暫住房方面,特區政府過去曾表示,擬將項目用於解決協和醫院外地醫生、專家的居住需求,然而亦有社會意見反映,暫住房不應脫離用於都市更新的大原則。


李良汪建議政府透過現時已掌握的數據,盡快整理並公布相關住房使用率、空置率等資料,讓公眾更具條件客觀分析及理性討論,以便收集社會意見及凝聚共識,並因應未來可能調整及擴大用途,推動法律修訂工作,使現有資源得到充分善用,避免令已投放的公共資源長期被閒置。



藉行政手段提升業主維護大廈意識

此外,李良汪補充說,《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自2023年6月1日起生效,惟實施至今仍未有按照法律成功進行重建的樓宇。即使特區政府曾有計劃將祐漢新邨第八街的公共房屋建設作為都市更新計劃的先導項目,最終卻指出因應社會及市場變化,並結合本澳房屋政策研究,夾屋的需求不大,項目將重新向社會諮詢;而前郵電局宿舍的興建計劃,也暫未有時間表。


換言之,即使由政府主導的都更項目,最終能否推進亦不得而知,而現時私人項目的重建計劃仍「困難重重、舉步維艱」。除了重新研究現時已規劃項目的定位,他建議當局盡快檢視都更法律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並因應現實需求,對相關法律作出優化調整,以真正推動都市更新落實。


他續表示,隨著本澳老舊樓宇持續增加,樓宇結構帶來的安全隱患不斷累積,社會對都市更新的期待日益逼切。然而,相關工作是系統工程,難以一蹴而就,除了從政策層面著力推動,居民層面的參與意願亦至關重要。他建議特區政府在大規模重建項目落地前,應透過行政手段加強對老舊樓宇維修保養的引導及優化樓宇維修基金計劃,從樓宇維修保養、業主會建設等基礎工作入手,令社會提升維護、保養自身大廈的意識,延緩樓宇因老舊失修而需重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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