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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碧琪關注本澳法律滯後 第六任行政長官候選人岑浩輝回應稱政府7大部門需做好法律統籌


發佈日期: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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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28號)舉行的第六任行政長官候選人岑浩輝政綱宣講及答問大會上,第四界別議員代表選委宋碧琪關注本澳法律存在滯後問題。岑浩輝提到,現時政府5司及審計署、廉政公署這「7大部門」各自立法,若當選,「7大部門」間要有法律統籌,參與諮詢、起草法案並提高行政與立法會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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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碧琪稱,認同岑浩輝參選理念中,用5年努力打造法治澳門、活力澳門、文化澳門、幸福澳門,尤其將法治澳門放在第一位,相信只有堅持法治澳門,才能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方針,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帶給澳門人更多信心。但現時澳門法律存在不少滯後,社會提出不少訴求要求修法,尤其要求立法效率及質量需進一步提升,可見特區政府與立法會的立法挑戰較大。關注未來特區政府與立法會應當如何加強立法及統籌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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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浩輝指出:推動法律制度現代化是競選政綱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他回憶,回歸前後曾有大批法律因應社會發展狀況實施本地化及內容更新,如當時的《行政訴訟法》,甚至較歐洲國家更為現代化;但25年過去,這些法律一直沒有更新。因此要好好檢視有關法典,因應澳門實際環境,整體對法律進行更新、研究,「辛苦啲都好,都要起步。」



支持立會充分行使建制及監督職能

他說,最近5、6年,深感終審法院較多「統一司法見解」,就是由於本澳法典已經落後,在執行法例過程中,有些法律嚴重落後,有些規定和其他法律規定有衝突甚至矛盾。例如過去就博彩業員工是否推定為公務員就作出「統一司法見解」;亦有意見反映《都更法》與《土地法》部分規定不相適應;有些法律送交立法會後,政府部門因為溝通問題需重新研究。未來要實事求是,支持立法會充分行使建制及監督政府的兩大職能。

岑浩輝又表示,在立法層面,特區政府要總結過去的立法經驗,首先特區政府內部要做好立法統籌,從諮詢、形成法案、提交行政會到立法會都要進行統籌。將來5司以及審計署、廉政公署這「7大部門」不能再各自立法,將來只要有1個司啟動其所涉範疇立法,一定要通報其他司,並建立協調小組,各部門共同起草法律條文。不要「法出多門」,否則必然帶來法律間的不協調,也有可能造成立法機關在審議過程中提出疑問,延誤立法時間。


其次,他指出:政府法律部門要主動和立法機關做好前期溝通,牽涉重大社會政策要轉為法律時,要諮詢立法會意見,在立法政策形成過程中相互協調。他又指,在立法質素、立法技術上,有必要提高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法律人才的質素,採取培訓方式提高特區立法技術人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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