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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關注】李良汪:殘樓居民水深火熱 都市更新迫在眉睫


發佈日期: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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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出席《澳亞衛視》時政節目“議士論事”時表示,根據地籍局資料顯示,現時本澳樓齡三十年或以上的商住及工業樓宇超過五千幢,不少舊式樓宇的設施設備都出現不同程度的損耗。以北區“祐漢七舊樓”為例,石屎剝落、鋼筋外露、巨大裂縫等情況隨處可見,環境衛生亦非常惡劣。這類舊樓出現的問題每日都影響住居民的生活,甚至對他們的人身安全造成隱患;情況已經可以用“殘樓居民,水深火熱;都市更新,迫在眉睫”形容。

  政府由提出舊區重整,至現時的都市更新,經歷十多年仍然成效不彰,一直為社會所垢病。到早前,由行政法務司統籌的跨部門小組公佈,正式就《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展開諮詢。

  諮詢本文內容提到,“通過都市更新,改善居民的居住環境和生活條件。”參考鄰近地區經驗,“安置”的問題比“賠償”問題更為重要。即使政府現時已就未來受都市更新影響的居民設定“暫住房”及“置換房”制度,為受影響的居民提供選擇,但相關數量是否足以應付未來因重建而受影響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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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良汪認為,拆卸殘危老舊樓宇重建新樓,當中首要考慮的是各種妥善的安置方案,避免對因重建而受影響的居民的居住權益造成影響。

  文本亦提及都市更新的內容當中亦包括未達重建標準,但需進行維修保養的樓宇。但現時房屋局在支援樓宇維修及保養方面,已設有樓宇維修資助及貸款計劃,倘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出台後,兩者將來會由房屋局整合?還是又要分兩個部門各自負責?這一點應有更詳細的資訊,以讓社會明悉,以免出現資源重疊浪費,以及權責不清的情況。

  另外,諮詢文本提出,為加快推進都市更新工作,特區政府可在《土地法》、《城市規劃法》 和《文化遺產保護法》的制度框架下,對一些樓齡明顯偏高、保養狀況極差,以及對公共安全和衛生環境存有隱患的樓宇或區域,會制定專門的都市更新規劃,明確訂定該區為“都市更新區域”,區內樓宇重建便可自動納入都市更新範疇,適用都市更新法規。

  但本澳城市總體規劃尚未出台,各區的發展功還不清晰,如果將來以都市更新片區進行優先整改,“都更區域”同總體城規佈局是否又會相符合。

  他表示,澳門總體規劃與城市未來發展息息相關,各部門除按自身職能及相關法律執行工作,更需配合社會未來整體發展規劃部署,因此,除了盡快推進總城規的出台,通過功能分區的定位,加快落實相關建設,引導各區系統性進行發展,不同部門之間更需儘快作出協調及配合,在現時“都市更新”整體策略部署的框架下,完善相關法律,讓都更工作有法可依,並加快開展拆除舊區殘危樓宇工作,清除隱患,真正落實改善居民生活質素的目標。

  必須指出的是,負責今次諮詢工作的跨部門小組當中,雖然包括工務局及房屋局,但部分內容與都更會外判的研究顧問服務重複,令社會覺得“你有你做、我有我做”,促請各相關部門要做好溝通協調同工作銜接,避免對都更工作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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