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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士論事】李良汪︰巴士合同將到期 促政府釋放信息增加透明度


發佈日期:2019/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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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與兩間巴士公司的短期續約合同將在今年十月三十一日屆滿,即還剩數月時間。但對於新合同內容或有關工作,政府到目前仍未向社會大眾釋放任何訊息。

  社會上有意見批評,指政府在處理有關巴士的事務上“一直都係收收埋埋”,從未向外公佈包括巴士續約當中細節及階段性的工作,即使傳媒連番追問仍是砌詞推搪,令人質疑其工作成效。

  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出席《澳亞衛視》時政節目“議士論事”時認為,政府處理關乎民生利益的工作時,不能夠單單以“不違反法律”作為準則。除了依法施政,還必需增加透明度、加強與居民溝通,這亦是政府施政一個好重要元素。否則,只按照法律及專業辦事,欠缺溝通及透明度,只會令政策“唔接地氣”,甚至出台後受到社會質疑、又或者未能符合大多數居民要求,最後導致虛耗社會成本,同時浪費行政資源。

  他期望新合同內容更好地反映“巴士服務評鑑”的作用。現時政府公佈的巴士服務評鑑分為十三級,分別由“A+”至“E”。以政府公佈兩間巴士公司去年的評鑑得分,澳巴全年評級為“C”,新福利上半年為“C”及下半年“C+”。與一七年比較,澳巴維持一貫的“C”級評分,而新福利卻由一七年上半年的“B-”跌至“C+”。顯示兩間巴士公司的服務仍有很大的進步及優化空間;同時,評鑑的意見採集方式亦會對結果有所影響,例如在上下班高峰時段,與晚間非繁忙時段向乘客收集對巴士滿意度的意見,可能出現不同效果。期望當局可以優化現行“巴士服務評鑑”制度並加以規範,令兩間巴士除了享有財政資源權利之外,亦要履行優質巴士服務的義務。

  另外,再次促請政府透過兩巴續約的契機,認真思考未來公交的發展方向,並認真與居民溝通、聽取社會意見;同時,就以上問題,李良汪提出三點意見及建議:

  一、今次兩巴續約的合同期間,亦正是《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2010-2020)》的尾段,這個十年規劃因為輕軌延誤等關鍵原因,已經無法再有效落實,建議當局因應今次巴士合同簽訂的契機,重新規劃適合本澳未來發展的陸路整體交通政策,當中應包括公交優先、車輛管理、綠色出行的短、中、長期措施,並制定落實有關工作的時間表;

  二、廣大居民是巴士服務的最大用家,政府在制定政策時不能再閉門造車,必須與居民增加溝通、聽取民意。建議當局定期舉辦交通座談,由官員、營運公司代表、巴士從業員以及居民等,共同參與及收集社會意見;

  三、落實智慧交通,當局在一七年年尾已在26A及MT4兩條路線巴士上,試行安裝車廂載客量估算系統,但直至目前已經過兩年時間試驗,仍未見所有巴士路線使用相關系統。當中究竟遇到甚麼問題?希望有關部門能提供更多資訊令居民得悉箇中原因。同時建議在現時已推行的“巴士報站”系統的基礎上,建立完善的報站、載客量、路況及預計到站時間等資訊,並全面推行至所有巴士,讓乘客能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出行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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