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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汪倡增加諮詢組織自薦機制和設立青年比例


發佈日期:202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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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澳現時共有三十四個政府諮詢組織,當中只有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會曾設有公開自薦及推薦機制。立法會議員李良汪表示,社會早有聲音提出其他諮詢組織均應設立自薦機制,惟當局表示各諮詢組織的委任方式會因其特點和作用而異,需依法委任適當的成員,不是所有諮詢組織都適宜採用自薦及推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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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指出,香港特區政府於二O一七年推出“青年委員自薦計劃”,讓有志服務社會的青年自薦加入政府諮詢及法定組織,並在二O一八年將計劃常規化,擴展至更多委員會。計劃推行至今,共收到超過八千二百份份申請,已直接或間接通過該計劃獲委任至政府諮詢及法定組織的青年擔任約四百八十個職位。有關計劃的推行,讓來自不同背景及專業的青年人可獲得更多參與社會的機會,為政府在政策制訂過程中注入新思維,有助推動社會發展。

  李良汪稱,本澳十五至四十四歲人口佔總人口百分之四十五點二,因此,無論在青年政策層面,抑或社會治理與公共政策層面而言,青年群體的發展、意見與訴求,均應得到特區政府足夠的關注與重視;而“豐富青年參與社會的渠道和方式,加強歷練,提升議事論政的能力,培養責任與擔當意識”,亦是本澳青年政策的方向與目標之一,關鍵所在是如何制定有效配套措施加以落實。特區政府應檢討現行諮詢組織的委任機制,除了增加自薦渠道予更多有志人士外,同時應在適合的諮詢組織中,設置一定比例的名額予相關專業或熟悉該領域的青年人,增加青年群體參政議政的機會及擴大對公共政策制定的影響。

  現時本澳有不少有識且有志人士,具備與諮詢組織相關的專業知識及能力,惟缺乏社團背景,故難有參與機會。他質詢政府會否認真考慮,揀選部分條件相對適合的諮詢組織作為試點,檢視相關法律法規,讓有志人士可透過自薦機制進入相關諮詢組織,為社會發展及政府施政建言獻策。另外,會否參考香港“青年委員自薦計劃”,創造條件讓更多有志青年參與本澳諮詢組織的工作,又或在具條件的諮詢組織當中,設定一定青年成員比例,增加青年人參政議政的渠道,落實“培養參與意識,關心社會發展”的青年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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