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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務領域辯論】陳禮祺:擴大置換房暫住房適用範圍 優化樓宇維修支援機制


發佈日期: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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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陳禮祺在運輸工務範疇施政辯論時表示,面對都市更新的長期難題、綠色轉型的基建瓶頸,以及區域協同對效率、智能化的極高要求,我們必須以更具前瞻性和精準度的政策部署,確保公共資源的投入能實現最大化的社會和經濟效益。為此,他重點關注都市更新、樓宇安全、電動車配套及房地產中介發展等議題。陳禮祺議員的發言及政府官員的回應,全文如下:



運輸工務範疇作為城市發展的重要載體,其工作成果直接關係到澳門的長遠競爭力和市民的居住品質與安全。面對都市更新的長期難題、綠色轉型的基建瓶頸,以及區域協同對效率、智能化的極高要求,我們必須以更具前瞻性和精準度的政策部署,確保公共資源的投入能實現最大化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以下將聚焦都市更新、樓宇安全、電動車配套及房地產中介等方面,本人提出以下方面作交流。懇請司長及各局長予以具體回應:

範疇一:都市更新政策与居民安置

都市更新是澳門社會長期關注的民生議題,涉及全澳約五千棟樓齡超過三十年的舊式樓宇的安全與居住品質問題。行政長官已明確由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都更公司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研究暫住房的租金設定、使用範圍,以及都更公司的定位與發展規劃。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切實落實《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積極推動“祐漢七棟樓群”等重建專案,並研究擴大已落成置換房與暫住房的適用範圍,為都市更新中的收購與置換程式提供更多便利。關於都更公司定位與暫住房分配機制的精准保障,提出以下問題:

  • 1. 都市更新的根本目的在於改善居民居住環境。都更公司於2024年公佈已完成支援全部7個地塊共46棟樓宇的業權人籌組管理機關,至今已超過一年。請問司長:面對各樓宇單位業權人隨時因應業權買賣、繼承等變動,目前“祐漢七棟樓”中有哪些大廈已接近或達到八成業權同意重建的比例,有可能推進下一步? 

  • 2,現時有2,803個單位的暫住房正處於竣工檢驗階段。面對七棟樓業主的期面對七棟樓業主的期盼,特別是已無法接受七棟樓居住情況的業主,都更公司將如何制定暫住房與置換房的租賃及分配機制,以確保正在等候都更的居民,特別是年長業主與低收入家團,即使在整橦大廈份額未達八成,仍能夠獲得最優先、租金可負擔的暫住房安排?

  • 3. 此外,隨著“澳門新街坊”、“暫住房”、“祐漢七棟樓群”等項目推進,未來都更公司在財政負擔與整體社會效益之間,將如何定位並取得合理平衡?



範疇二:樓宇維修、安全與民生保障

報告提出樓宇維修及管理工作,在今年1-9月,《樓宇維修基金》己批出466宗申請,涉及392橦樓宇,資助金額達4800多萬澳門元。現正構建綱上申請服務平台,並研究增加部分項目資助金額的可行性。面對本澳約五千幢樓齡超過三十年的舊式樓宇,以及當中大量缺乏管理、安全隱患極高的「三無大廈」,維修管理已成為刻不容緩的施政重點。牆體結構風險、高空墜物等事故頻發,對公眾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現行的《樓宇維修基金》機制,惟在執行過程中仍面臨業主參與度低、申請程序複雜、資助範圍局限及對特殊群體支援不足等結構性問題,嚴重阻礙了業主特別是弱勢群體的維修意願和能力。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問題:

  • 1. 針對“三無大廈”及長者業主的支援與執行優化

    現時,本澳大量「三無大廈」因管理缺位、業主老化或經濟困難,導致維修工作難以推動。即使政府撥出資源,這些群體也難以達到申請的先決條件,如業主同意比例。 同時社會上亦存在成功申請如“P級及M級樓宇共同部分維修資助計劃”,但因業主們不熟悉細則而開展不獲受理之工程,造成資源浪費或負擔額外維修費用等情況。請問司長,為系統性處理五千多幢舊樓的安全隱患,將如何從機制優化、執行效率及針對性支援三方面,尤其在提升業主參與意願、簡化申請流程、加強對「三無大廈」及長者業主的支援方面,探討研究新的措施?此外,報告中社文司範疇方面,計劃推出《澳門特區家居環境適老化設計及改造指引》,請問司長,對於居住在無升降設備舊樓、經濟壓力大的長者業主,會否考慮在研究增加《基金》部分項目資助金額的可行性中,增設「長者維修自住物業資助基金」,以協助長者們可以參考《指引》改造完善家居安全,讓《基金》資源能惠及有需要的長者群體,以滿足樓宇維修上老弱群體的權益?


  • 2. 提高資助比例、放寬範圍並明確標準以推動維修意願

    現行“樓宇維修資助及無息貸款計劃”僅覆蓋工程總額三成,且資助範圍僵化,未能涵蓋因設備停產而需升級之項目,加上缺乏清晰之“資助項目正面清單”,導致業主在財務與決策上面臨雙重困境,嚴重窒礙其參與意願。請問司長,會否考慮探討按樓齡再細分階段提高資助比例之可行性,以實質減輕業主負擔?維修資助的項目只能按原有標準進行,但隨著年代發展、設備材質都會有更新,如何建立更具彈性的資助標準,容許在資助金額比例不變情況下,該資助項目能以現代標準進行維修更換,並制定更明確的資助項目清單及納入強制性的安全標準,使業主與管理機關在申請時,有清晰準則可循?


  • 3. 社會房屋是保障基層居民尤其是弱勢群體(長者、低收入家庭)居住權益的基石。然而,近年來多個社屋項目,無論是新近完成大型維修的台山平民新邨還是已入伙多年的青泉樓、石排灣公屋群等,持續暴露出建築品質低劣、設施老化、維修管理滯後等系統性問題。這不僅關乎公共資源的有效使用,更直接威脅到社屋住戶的人身安全和生活品質。長者在濕滑的公共走廊跌倒受傷;電力系統因垃圾房滲水而大範圍停電,導致依賴呼吸機的居民陷入生命危險;升降機頻繁故障,讓高齡住戶飽受「提心吊膽」之苦。凡此種種,均反映出當局在社屋的驗收標準、日常維護監督,以及緊急應變機制上存在極大缺失。《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對私人樓宇規定了十年後每五年須進行保養維修的義務,但對於政府作為業權人的老舊社屋,儘管房屋局有承諾每五年全面檢測使用滿十年的社屋樓宇,但社會普遍缺乏對此的定期、透明、強制性監督機制,導致問題一拖再拖。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問題 :

  • 1. 面對大量樓齡超過三十年的老舊社屋,其設施(如供電、供水、電梯、公用休憩設施)老化已構成嚴重的公共安全隱患,尤其對於居住其中的長者及弱勢群體。請問司長:面對社屋的定期維護責任,包括結構安全、消防設備和大型機電設施(如電梯)的狀況評估,可否建立一套清晰且透明化的強制檢驗流程及定期向社會公開各社屋的檢測報告的結果及待跟進情況?會否考慮成立獨立專業評估小組,針對長年出現同樣維修問題的社屋,或樓宇公共設施老化的情況,進行根本性跟進及改造計劃,並有效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和承建商的維護和修繕質量,並將維護成效與管理公司的評標資格及罰則掛鉤?

  • 2. 考慮社屋居住群體多為長者或弱勢家庭群體,當局是否有統計每橦社屋的弱勢群體的居住資訊,並與負責管理社屋的物業管理公司,建立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方案,在緊急情況發生時,能有效提供大廈住戶情況及資訊,加強應急救援能力。



範疇三:綠色能源、電動車配套與減碳目標

特區政府目標計劃爭取至 2035 年,實現新登記的輕型汽車及摩托車比例達 100% 屬零排放的電動或其他新能源車輛。今年施政報告亦提出持續完善綠色出行保障體系,積極推廣電動車使用。據資料顯示,截至2025年8月31日,全澳共有電動車15180輛,其中輕型汽車8053輛,重型汽車1271輛,重型摩托車3822輛,輕型摩托車2034輛。 現時本澳公共停車場及街道上設有支持國標、歐標及日標的充電樁共1473座(截至2025年11月26日), 其中快充189座、 中充11座、 慢充1273座。 當中比例仍然有一定差距。


社會普遍反映窒礙其使用電動車的主要原因是私人樓宇停車位加裝充電樁要面對的問題太多,如需要先考量停車位業權屬獨立業權、以獨立停車場作為業權登記內的停車位或停車位業權登記屬建築物之共同部份,再決定需要如何公示或經召開業主會取得規定的比例同意才可安裝。此外,住宅大廈電力裝置功率亦是首要考量的問題。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問題:

1. 關於電動車充電標準與舊樓配電容量升級

電動車普及的障礙主要集中在私人住宅的充電椿安裝上,按現行法規,更改供電系統,由已在土地工務局註冊工程師負責設計,並編製相關的供電計劃。包括需符合防火安全法例、不影響停車場其他使用者及共同部份的使用,又滿足電力設備的使用安全作為審批標準。步驟和程序都比較繁瑣,所以建議未來政府相關部門可否再優化相關工作流程,或者推出一站式服務方便已在使用或有意更換電動車市民?會否制定一套簡化且統一的私人電動車充電樁安裝和安全標準的指引,以及對全澳設有私人停車場大廈現存電壓,可承擔的電動車充電數量進行統計並公佈,方便業主了解自己所在大廈是否符合條件?以及強制要求有停車場的大廈管委會召開業主大會時,必須有審議停車場加建電動車充電椿的議程,助有意在自己車位安裝的業主,可集中統一地向業主大會提出?



範疇四:關注房地產中介行業發展

儘管政府持續為中小企業提供利息補貼計劃及稅費寬免,但房地產中介業作為特定行業,其經營成本中包含牌照及執照的恆常性費用。在交易量急凍、佣金收入驟降的情況下,這些固定開支成為業界的沉重負擔。 報告中提及加強房地產中介行業監管,鑒於當前房地產市場持續低迷,中介行業面臨嚴峻的生存挑戰,. 1. 請問司長,當局在規劃加強房地產中介行業的監管機制、優化行業運作的同時,會否展現「與業界共渡難關」的決心,啟動檢視和調整房地產中介人及中介公司牌照費用、執照費用,以及續期費用的機制?在 2026 財政年度對房地產中介行業實施牌照費用或行政執照費用的臨時性豁免、減免或延期繳付措施?這將是政府向業界傳遞積極訊號,穩定業界士氣,避免大量中介從業人員失業,維護本地居民就業權益的直接且有效手段。



當局回應:

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關於樓宇維修基金,政府將積極推動修法以擴大資助範圍與項目,並優化審批程序,使其更貼近居民需求。在家居養老方面,針對未能加裝升降設備的唐樓,將探索引入「上樓梯機」等方案,透過跨範疇合作推動原區養老。社屋檢修方面,將嚴格遵循並超越第14/2021號法律規定執行檢測,部分老舊社屋因使用年限長、維修頻繁,尤其位於高密度的北區,計劃拆除後改建為休憩區及停車場。此外,中介費用調整持開放態度探討,而超充站收費作為先導計劃將貼近公眾期望,充電指引則由環保局與電力公司提供。工務局亦將應用科技手段落實相關工作。


關於社屋維修,尤其涉及電梯更換事宜,政府責無旁貸,將以人身安全為首要考量,嚴格要求升降設備的標準,若有需要更換定會執行,確保公共資源用於合適之處。至於成立關注組以促進相關工作,政府會積極聯繫相關團體,並在必要時成立關注組,以加強對社屋設施狀況的監督與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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