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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務範疇】宋碧琪:轉變思維推行政改革融合發展


發佈日期: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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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長,疫情的反復無常給特區政府施政帶來了極大的挑戰及不確定,尤其在今年的九月份所出現的澳門本地確診個案,特區政府先後進行三次的全民核酸工作,使澳門在最快的時間內控制疫情。在這個防疫的過程裡,公務員人員是相當團結、亦相當努力,有一些前線人員,如市署的人員可以講是「 車輪轉」工作,連抖氣的時間都無,廣大的公務人員是以高度的負責任再一次令澳門最快回復安全、健康的城市,社會對於公務人員在防疫工作上所作的努力是給予積極的肯定。

    司長,對於最近一波的疫情反彈,澳門又再次被「封關」,對整體社會的發展是帶來了十分大的衝擊,這也令澳門社會更要思考未來發展的出路及方向。隨著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中,國家的開放發展力度不斷加大,這也給予了澳門一個轉型發展的機遇期,尤其是粵澳深度合作區給予澳門轉型發展的空間,使澳門能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發展。面對澳門新的轉型發展需要,特區政府除了要加快完善行政發展體系,更要加快發展思維的轉變。為此,今日有兩方面的發展思維轉變要同司長探討一下。

公共行政大樓-2.jpg

一、   行政改革的思維轉變

司長,新一屆特區政府在行政改革推行的力度是十分大,尤其在精兵簡政、電子政務方面的成效很多。例如,一戶通,在您的推動努力、各部門的配合支持下,現時功能是越來越多,使到居民跑部門起碼減少了,真係做到便民利民。當然電子政務在澳門屬於剛起步的一個新事物,距離社會的發展期望仍有一段距離,但無論如何這也是一種新的發展思維轉變,是社會發展所需要的,也是最能惠及市民大众。司長,在行政改革上確實需要多一些思維轉變,因為現時特區政府的體系是十分奇怪的,例如,衛生局,一個人又是官員又是醫生,到底在行政體制上是否合理呢?做了官員,又再保留醫生位,那其他人又如何升職呢?未來,離島綜合體要做公公合營,但又要朝自負營虧發展,真是不知道是怎樣運行,因為有關部門仍需要受總體公務人員35,000人數管理要求、預算總綱的要求,這樣體制又如何發展呢?又如文化局,轄下有樂團,但公職部門是朝九晚五返工時間,不過因文化局沒有練習場地,這些樂團只能在家練習,類似這樣又點計工時呢?政府用一個標準去規管又是否合理呢?現時特區政府推動高教市場化發展,這也是一種新的思維轉變,但是這個思維轉變又是否能擴大一些呢?為何只在高教推行,醫療、文化等社會服務又是否可以按此思維路向去發展呢?

司長答覆:

1認同其看法,公共行政改革的方式應該作出思維上的改變,現時的公共行政及公職制度缺乏法律條文指引規範,導致思維轉變困難,思維若不轉變,電子化、公共行政改革制度難以持續推進。

2離島醫院運營費用大過建設費用,在運營上不會用現時公務員制度,需要一套新的行政及財務管理制度去營運及規範,下年有一項專門訂立《離島醫院綜合體管理制度》法案,立法法案會與社文司共同合作修訂。

3在參考內地城市電子政務的同時,應先探討本澳電子政務所遇到的困難和阻礙,最重要是各部門理解配合及思維轉變,會先由重要部門主管、最高層推進。

深合區發展.jpg

二、融合發展的思維轉變

司長,澳門的發展已由單向變成雙向,隨著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綱要發展出台,越來越多的澳門居民響應特區政府的號召主動走入灣區發展。但由於本澳與內地制度有差異,澳門居民融入灣區發展可以講也是困難重重,更走了不少灣路。尤其是近年來,不少居民到大灣區置業投資,錢給了但樓還收不到,可以講投資損手爛腳,損失慘重。到底在融合發展中,法律制度又如何大膽創新,以更大力度保障居民權益呢?如剛才不少同事所提到,深合區的法律制度要如何制定呢?除了民商事延伸,刑事的法律制度又是否可以大膽創新發展呢?在人才融合發展方面,澳門的一些制度是滯後於其他地區,如律師的聯營所制度,澳門現是仍是空白,為何不推動多一些來澳做聯營所,而是又推去橫琴呢?澳門有制度優勢,未來將如何推動相關業界發展,以使本澳的律師可以提升競爭力呢?

司長答覆:

現時本澳有完善的機制處理事務糾紛,仲裁需求較大,現階段會先推仲裁機構。未來在提升仲裁機制的廣度上,會先聘請有經驗的仲裁員。下一步政府會與業界配合,冀望將本澳仲裁機制延伸至粵港澳大灣區與1深合區,形成多樣化糾紛解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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