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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金促適時檢討環保車稅務優惠


發佈日期: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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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車多路少,交通是個大問題。近年來,政府通過環保稅務優惠、加稅、上調停車及多種收費、補貼淘汰二衝程電單車等措施,希望達到控車的目的。

根據環保局的資料,本澳符合補貼淘汰的二衝程電單車共有9,575架,每架補貼3,500元,估計將有三成左右會參與,二月中接受申請,審批的個案已基本達標,至下月底,相信參與的車主可能會超預期。

假如居民都願意,政府回收上述所有電單車,補貼開支為3,350多萬元,但可以想像,市面上減少約一萬架噴煙、高污染的電單車,對生活在澳門的人來講,相信好多居民都會讚同。只可惜,這類在鄰近地區如台灣等地早已推行的環保政策,澳門提出多年至今才出台,而且宣傳和配套措施都有提升的空間。特別是,一般居民可能認為,自己的二衝程電單車還可以,補貼3,500元,不足以買新車,因此可能不參加政府的鼓勵計劃,這也就是政府估計只有三成左右車主參與的主要原因。如何做到獎罰分明,同時加強居民的環保意識,政府還有好多工作要做。

環保車稅務優惠實施多年,符合環保標準的,豁免一半首次登記稅,最高減免6萬元,政府每年少收數以億元計的車稅,但控車、環保效果究竟如何?根據交通局的有關資料,2016年內,不包括商用車、旅遊車、電單車,因環保車稅務優惠,政府少收稅1.4億元。政府變相以1.4億補助居民購買新車,是全部回收近萬架二衝程電單車補助金額的四倍。其中,屬環保局定義為環保車的,佔私家車總銷量的64%,但這類超過6成的私家車是否真的"環保"?以當今汽車製造的科技以及車廠的環保意識,大多數的歐洲、日本汽車,均能夠滿足當局的要求,尤其是貴價的豪華車。澳門的環保車概念,最落後的是,只重視硬性指標,卻疏忽了排量大小,其實,在先進國家和地區,汽車排量都是衡量環保車的重要指標。以去年銷售的2,942架環保私家車為例,奔弛、寶馬、奧迪等大排量的貴價車,絕大部份的環保免稅額均高達6萬元,而其中一款鈴木1.2排量的環保車,免稅額只有1.9萬元。這種“肥上瘦下”的“一刀切”的稅務優惠,本身是否就不環保、不科學?

目前機動車總數已超過25萬架,以澳門65萬人口計算,平均每2.5人就擁有一架機動車。澳門街,居民可以享受時速80公里的路段少之又少,如今,即使最小排量的汽車,也能達到這個時速。政府應適時檢討有關政策,多出好招,鼓勵居民購買既經濟又環保、排量小的車代步,多管齊下,既控車又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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