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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社諮委】歐陽廣球促堵外僱工作漏洞、麥興業促加強支援家暴受害者


發佈日期: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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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廣球促堵外僱工作漏洞

  

  民众建澳聯盟副理事長、中區社諮委歐陽廣球表示,立法會日前細則性通過外僱法“修訂案”,規範從事非專業及家務工作的非本地居民,若想在澳工作,必須取得以工作為目的之入境憑證,從澳門以外地區入境的新措施,相信可以有效堵塞以旅客身份來澳工作的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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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去特區政府容許東南亞人士以旅客身份入境,在逗留期許可下尋找工作後轉換工作身份,因此誘發大量東南亞人士來澳撞運氣尋找工作,不但在質及量方面難以控制,而且造成大量逾期居留人士,市面搏炒跳槽,騙回程路費等亂象屢見不鮮,同時亦帶來一系列的治安隱患,是次修法某程度可以改善東南亞外僱輸澳的管理。



    但部份國家的人士來澳享有落地簽證的待遇,如:菲律賓、印尼等,由於法案沒有細則性列明旅遊人士需離境時間天數及外僱工作期滿是否相樣要離境,若受聘再重新入境的措施,因此造成一個漏洞,相關人士可早上透過旅遊方式入境面試見工,再短暫離境,下午則以工作憑證來澳,以及家傭在原工作地搏炒跳槽及期滿轉工,使僱主家庭成為東南亞家傭的培訓中心及跳槽踏腳點,未能保障僱主聘用家傭需要的穩定性,如未能堵塞則形同虛設。

    他建議特區政府,外僱政策長遠要與國際接軌,勞務輸出要雙向管理,與相關輸出國建立有效管理機制,區分旅遊簽證及工作簽證,加快簽證的進度,外僱工作簽證必須由原居地發出,才可確保外僱的品質,如:無犯罪記錄、健康證明、職前培訓持證上崗等查證,仿效本澳中國外僱有序輸入管理模式。避免東南亞外僱容易來、容易走,保障企業及僱主用人的信心及穩定性,同時做好聘請家傭“替補批示”的批給,解決僱主用人銜接真空的情況。




麥興業促加強支援家暴受害者

  

    民众建澳聯盟副理事長、中區社諮委麥興業近日因一宗懷疑涉及強姦及家暴的案件,使家暴問題再次成為社會熱話,的確家暴案件在家暴法生效後有不斷減少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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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於2016年10月生效,生效至今已超逾三年半,從社會工作局的“第2/2016號法律《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實施首三年執行情況審視報告”中的數據資料顯示,懷疑家暴的個案由2016年第四季的平均每月約為10宗,逐步下降至2017年平均每月8宗,2018年平均每月6宗,2019年上半年平均每月約4宗,體現出家暴法的生效確是有一定的成效。

  報完喜亦要報憂,於2019年社工局 “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統計資料亦指出,在家庭暴力行為分類方面以身體暴力為主,有27宗(佔58.7%);精神侵害有4宗(佔8.7%),顯示以身體暴力作出的家暴占超過半數百份比,麥興業認為侵害身體完整性的法益是相比起其他法益較為嚴重的情況,這正是政府要正面面對的問題之一。

  其次,他認為因中國人傳統觀念“家醜不出外傳”較為強烈,很多遭受家暴的受害者會因此選擇吞聲忍氣,未能踏出陰影求助於社會,所以更相信當中被揭發的數字遠低於現實,這也是值得關注的社會問題

  關於對家暴受害人的援助方面,現時社工局均有與各公共部門及民間機構合作共同對家暴受害人提供援助,顯示出不乏社會團體大力持援助家暴受害人。針對是次案件,家暴受害人懷疑被強姦後仍選擇留在原家庭居所中和成為嫌犯丈夫同處一室,以至再度發生被襲的悲劇,可以反思雖然社會上即使有團體向家暴受害者伸出援手,但現實上又是否足夠或能達到目的呢?對提供予家暴受害者的庇護中心、場所及院舍又是否足夠及有效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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