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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兩會】施家倫為中醫藥大健康產業發展獻策


發佈日期: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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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民众建澳聯盟主席施家倫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民众建澳聯盟主席施家倫分別就「關於支持澳門構建高質量生態中藥材產業體系,服務國家中醫藥高質量發展」及「關於深化澳琴醫藥衛生領域規則銜接,支持澳門中醫藥大健康產業多元發展」提出建議,他指出:中醫藥是中華文明的瑰寶,推動中醫藥高質量發展是國家戰略。澳門作為大灣區的重要組成部分,擁有「一國兩制」制度優勢、聯通國際的窗口優勢以及扎實的科研與標準化基礎,完全有能力、也有責任為國家中醫藥現代化、國際化作出更大貢獻。


施家倫表示,澳門在發展高質量生態中藥材產業方面具備獨特且扎實的基礎與優勢,包括科研與技術優勢突出、標準化工作基礎良好、聯通國際的區位與平台優勢明顯、產業生態構建已啟動。儘管優勢顯著,但澳門在服務國家中醫藥高質量發展、做大做強自身產業鏈條方面仍面臨挑戰,亟待國家層面支持,包括產業鏈上游基礎薄弱、國際標準突破需國家背書、關鍵平台建設需資源注入、市場採信與品牌培育需政策引導。


為充分發揮澳門所長,服務國家所需,將澳門的科技、標準與國際化優勢轉化為推動中醫藥高質量發展的實際動能,他提出5點建議:

  • 一、支持將澳門納入國家中藥材質量追溯與標準創新體系。

  • 二、授權並支持澳門牽頭開展中藥材國際標準化工作。

  • 三、推動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國家級中醫藥產業賦能中心。

  • 四、鼓勵國家項目與澳門創新計劃對接。

  • 五、引導市場採信澳門認證的高質量生態中藥材。


在「關於深化澳琴醫藥衛生領域規則銜接,支持澳門中醫藥大健康產業多元發展」的建議上,施家倫表示,當前,合作區建設已進入深化實施階段,但在醫藥衛生領域,尤其是澳門已上市藥品、醫療器械及中醫藥產品進入合作區銷售使用的過程中,仍存在顯著的規則銜接障礙與政策瓶頸,制約了澳門居民生活便利度的提升與相關產業的實質落地。



放寬澳門上市中藥進入合作區

為切實服務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建設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家園,他續提出5點建議:

  • 一、支持對合作區指定醫療機構進口的澳門已上市藥品和醫療器械予以免稅。建議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專項研究,明確對於由澳門特區政府提供、在合作區指定醫療機構向澳門居民免費發放的已上市藥品和醫療器械,視同澳門社會福利的跨境延伸,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 二、放寬澳門已上市中藥進入合作區的條件並拓展使用場景。建議進一步優化簡化註冊政策,將傳統外用中成藥在港澳的投放市場年限要求從5年放寬至3年,將傳統口服中成藥的投放市場年限要求從15年放寬至10年。在合作區率先試點,允許獲得澳門中藥註冊證的非處方中成藥,在聘請澳門藥學技術人員的指定藥店銷售;並探索允許處方中成藥在聘請澳門執業醫師的合作區醫療機構,經其處方後限量化使用,並建立從處方到銷售的全程追溯體系。


  • 三、建立「澳門註冊+橫琴生產+跨境使用」的全鏈條支持體系。一方面,推動在合作區生產、使用「澳門監造」等標誌的食品及保健品,在符合澳門標準的前提下,便利化出口澳門。另一方面,借鑑此思路,對在合作區生產的「澳門監造」等標誌的食品及保健品,探索建立經澳門監管部門或合作區監管部門認可後,服務於在合作區生活之澳門居民乃至全體合作區居民的供應路徑。


  • 四、支持將已在內地註冊的澳門中醫藥產品納入國家醫保體系。可在廣東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先行先試,實現澳門中醫藥產品進入國家醫保體系的「零突破」。


  • 五、強化頂層設計與風險防控,保障政策安全落地。建議由中央相關部門牽頭,建立涵蓋國家、廣東省、合作區及澳門特區政府相關部門的專項協調機制,統籌制訂上述政策創新的具體實施方案與監管細則。必須堅持風險可控原則,充分利用合作區分線管理的條件,以及澳琴兩地已建立的藥品監管合作備忘錄框架,在藥品追溯、不良反應監測、市場稽查等方面形成監管合力,確保公眾用藥安全,實現民生改善與產業發展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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