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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呼聲】民建聯助民解決樓宇滲漏水 多方聯動探討治理路徑


發佈日期: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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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源頭  急民所急



民众建澳聯盟助民解決樓宇滲漏



  樓宇滲漏水是居住問題當中最令住戶困擾的問題之一,但“入屋難”、“檢測慢”令情況遲遲無法解決,長期為社會所詬病。

  為協助居民處理相關情況,以及提升業主對樓宇維護的意識與責任,以作出更妥善管理,民众建澳聯盟二○一○年成立大廈事務委員會,透過為居民提供大廈管理方面的專業意見和建議、協助居民處理大廈塞渠漏水問題、舉辦各類培訓班、研討會、工作坊、座談會、分享會等多元途徑,向民眾推廣有效管理的理念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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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八年至今,民众建澳聯盟接獲大廈塞渠漏水個案三百多宗,二○二一年第一季度接獲的個案,對比二○二○年和二○一九年的第一季度增加三點五倍和一點一二倍,其中二○二○年第一季度正值疫情緊張之際,求助個案少導致有關數據同比今年第一季度的數據有大幅上漲跡象,雖是情有可原,但反觀近三年數據,顯示本澳塞渠漏水情況存在正增長趨勢,本會籲當局必須正視。民众建澳聯盟引述房屋局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統計資料顯示,自二○○九年成立至今年三月二十六日,合共接獲二萬○六百七十四宗滲漏水個案,當中,“業主已維修或按檢測報告跟進處理”和“反映人或管理人自行跟進處理”的個案佔總個案百分之八十六;“經協調,業主不履行維修責任或合作義務”的個案佔總個案百分之十四。


  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表示,數據顯示當局為解決樓宇滲漏水問題付出不少努力,然而現存的“入屋難”、“檢測難”、“維修難”、跨部門“溝通難”等問題,依舊是當局解決滲漏水最大的瓶頸,導致居民對政府付諸的努力並不“買單”。


  他指出,現時本澳三十年以上樓齡的樓宇超過四千多幢,隨着樓宇不斷老化,滲漏水導致單位“滿目瘡痍”,不單對住戶生活帶來嚴重影響,更可能導致公共衛生問題甚至為樓宇結構安全造成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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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時業主解決滲漏水的渠道有限:一是求助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但許多居民反映望穿秋水也等不到檢測結果;二是選擇私人機構,但費用要自己支付,當受影響樓宇的業主達不到共識時,無人承擔費用,相關工作亦無法推動。

  民众建澳聯盟現時雖會透過不同方式為求助者提供協助,盡力尋找源頭,以根治滲漏水問題,但並不是每個個案都能以有限的人手及資源妥善處理,若涉及複雜和專業的檢測和維修問題,相關業主還是要“等”。且無論哪種方式,當中都會存在源頭單位業權人不配合、不允許檢測人員入屋檢測,或無法聯絡業主等情況,導致個案處理時間長。甚至有不少個案因時間拖沓,令原本的“一層一戶”有滲漏現象演變成“多層多戶”,個案變得複雜和棘手,嚴重影響住戶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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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聯動探討滲漏水治理路徑

  針對“入屋難”問題,除了從實務上協助居民解決困擾,民众建澳聯盟亦透過多渠道向政府反映,以期盡快為民解困。

  早前,民众建澳聯盟主席兼立法議員施家倫質詢當局可否引入公權力賦予有關當局強制入屋跟進的權限,以此解決“入屋難”問題。針對即使可入屋檢測,但可能找不到源頭、等候結果時間長等情況,期望可以推行相關專業認證,讓符合資格的私人檢測機構亦可協助滲漏水檢測,並可作為未來訴訟依據之一,縮減有關等候時間。

  民众建澳聯盟副主席兼立法議員宋碧琪表示,現行滲漏水個案,雖可循公共衛生角度申請入屋,但運作並不順暢,一來涉及跨部門合作,需房屋局、衛生局及市政署人員共同登門拜訪,二來涉事業主不配合,不讓政府人員入屋,無法開展檢測工作,政府亦“冇符”,認同需透過法律制度解決。立法會小組會現正審議的《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案,她呼籲工務局人員執行監察職務時,在取得司法機關的搜查令後,可不經任何人同意進入其住所,但需遵守適度原則。

  民众建澳聯盟指出,不少個案即使解決了“入屋難”的問題,也需要跨部門協作判定責任誰屬、等待最終檢測結果才能進入下一階段的工作,一些個案處理起來短則三個月,長則以“年”為計算單位,令居民苦不堪言。建議當局做好人力資源管理和分析,若有關部門存在人力資源短缺問題,理應直面問題,研究解決方案,同時,建議當局透過持續宣傳教育,提高居民對大廈公共部分的保養意識,從公民教育入手,減少塞渠漏水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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